博客《陈李泽成是假冒的》一文的撰写者、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启来日前已被起诉,法院已立案,李启来吃官司。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启来,将自己的照片高高悬挂于博客上端,不惜以诋毁陈李泽成的荣誉为代价,为自己打广告,换取自身成名,他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找他代理案件,为了挣更多的钱。李启来在博客上撰写推广“陈李泽成是假冒”这样恶毒的文章就是为了成名,为了挣钱。
几乎每个看过李启来的这篇博客法官、律师、西北政法大学的教授,都不屑一笑,说这哪是一个律师写的文章,简直就是一个法盲!不懂法律倒罢了,这篇博客通篇都是假话。让我们逐一揭穿:
第一,李启来所谓“基础性证据无法证明陈李泽成就是陈大树。”
陈李泽成的律师给法院提交了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两份证明,一是陈大树改为陈李泽成的书面证明,二是李泽成改为陈李泽成的书面证明。李启来说这两份证明一不是证人证言,二不是物证,这样的话还要说吗?你说李启来不是法盲是什么?派出所的证明当然不是证人证言,依照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相关单位的证明属于书证,它是很重要的证据种类。公安派出所作为具有管理人口户籍的司法机构,所出具的证明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我们还要派出所的户口本、户籍档案、户籍证明干什么?!
李启来面对自己这一堆违反起码的法律常识、东拼西凑、乱七八糟的说法,感到万分的心虚。竟然抛出“西本政法大学高在敏教授和张伟教授的支持”做幌子,误导不懂法律的读者。
第二,李启来说“我方调查到的证据显示陈李泽成和陈忠志的关系疑点重重”又是李启来在吸引顾客的一个手段,好想他真为他的代理人做了多大的工作一样。
实际上李启来对本案事实根本就没有做任何调查。如果李启来真做了调查,他就不会写出这篇文章来招惹官司,惹祸上身。
事实真相是:
1、陈大树父母离异后,陈大树的父亲陈忠志将儿子托付给自己的大女儿陈晓鸥,陈大树就读于姐姐陈晓鸥任教的青年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已经给法院出具了陈李泽成就是陈大树的证明,这是事实真相之一,李启来没有调查;
2、陈大树确实出生于1987年,后改名改年龄,全是由于父母离异后保姆孙杰的到来招致的。这一点,在陈大树改名为李泽成的申请里写的非常详细,这份更名申请保存在公安局派出所的档案里。这是事实真相之二,李启来没有调查;
3、1997年以前,陈大树母亲经常把陈大树送到美院门口,由父亲陈忠志将陈大树接回家中,父子在一起团聚。1996年始陈忠志的保姆孙杰和陈忠志同居后,开始阻止陈大树看望父亲,陈大树经常遭到当时的保姆孙杰对陈大树的排斥谩骂。1997年夏天孙杰对陈大树的排斥到达顶峰,除了和陈忠志吵架、除了谩骂陈大树外,孙杰还在电话里用非常恶毒的语言骂陈大树的母亲,陈大树母亲一怒之下,将年仅10岁的陈大树改名为李泽成,将陈大树的出生年月一并做了更改。陈大树不得已改名还姓,就是为了能让陈忠志过上平静的生活,为了回避矛盾,远离当时的保姆孙杰,年仅10岁的陈大树忍受痛苦,放弃和父亲陈忠志团聚的天伦之乐。这个事实,在陈大树的姐姐陈晓鸥的答辩状里已经写清楚了。网上可以搜到。只是事实之三,李启来没有调查;
4、李启来称“李泽成与李力的弟弟存在父子关系。”陈李泽成出生时,他舅舅才17岁多一些,舅舅连婚都没有结,这个恶毒的律师也敢写出来是陈大树父亲这样荒唐的谣言。这是李启来没有调查的事实真相之四;
5、陈大树是其姐姐陈晓鸥带大的,陈忠志去世后,经孙杰同意,陈晓鸥和她的丈夫肖晖、陈忠志的学生刘书然找到了陈李泽成,灵堂前,姐弟相见,相互抱在一起放声大哭。法院卷里有陈忠志的学生刘书然写的证明信。这是事实之五,李启来没有调查;
6、关于李启来的夭折之说,陈大树(陈李泽成)非常健康的活在世上,陈李泽成(陈大树)有许多同学非常清楚。这样雷人的话李启来都敢说出来,你说这个人有没有一点人性?李启来这样一个人哪里还配活在人世?陈大树(陈李泽成)健健康康的活着,这是李启来没有调查的事实之六;
第三、关于亲子鉴定
1、这份鉴定是在陈忠志去世后的第二天做的,当时根本没有诉讼之说。怎么需要叫上孙杰一起?不管有没有孙杰参与,这份鉴定的真实性不容置疑,这份鉴定是一份科学的司法鉴定,经得起科学的验证。
对这份亲子鉴定的书面质证证明就保存在法院案卷中,李启来没有看法院卷里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检验报告书结论及质证证明:“经计算陈忠志与陈李泽成的相对亲子概率为99.99%,根据遗传学原理,陈忠志与陈李泽成有生物学亲子关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质证时,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及鉴定人余兵出具证明:“我单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审核依法获准登记和执业、取得由司法鉴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我中心(2008)鉴字(20081213号)报告的鉴定人张洪波、李生斌及我本人均有陕西省司法厅获准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我本人及我中心对交大司鉴中心(2008)鉴字第20081213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的书面质证证明就保存在法院案卷里。李启来却妄下结论说,鉴定人余兵没有出庭,亲子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无效。亲子鉴定合法既合法又真实,这是李启来没有调查的事实之七;
2、陈忠志的亲子鉴定鉴定报告书时间是2008年7月15日,当时叫李泽成,这没错,李泽成在给父亲守灵送葬结束的第一件事,就是决定要跟随父亲姓。李泽成在更改姓名申请里是写到:“...2008年7月9日,我亲爱的父亲陈忠志去世。在我为父亲守灵期间,美院的叔叔阿姨告诉了许多我爸爸生前思念我的话语,我悲哀和遗憾的心情无法形容。为了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为了表达我对父亲的深深怀念,我申请改随父亲姓陈。”派出所分管领导看完这份申请后立即签字批准了。2008年7月16日早上改完,答辩人的母亲立即拿着更改证明去了鉴定中心,鉴定中心看到证明后于2008年7月16日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书。姓名是2008年7月16日更改成功的,2008年7月16日户籍登记上立刻就生成了陈李泽成这个名字。亲子鉴定报告书上,李泽成的姓名变更证据确凿,这是李启来没有调查的事实之八。
综上所述,李启来是一个法律常识欠缺,人品极差,极不敬业的以一个律师。